1. 概述
1.1核查目的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实施碳配额发放和实施碳交易提供可靠的数据质量保证,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受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4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指南》”);
- 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为:
-受核查方法人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涉及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1.3 核查准则
根据《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和排放报告核查参考指南》,为了确保真实公正获取受核查方的碳排放信息,此次核查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保持独立于委托方和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2)诚信守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如实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4)专业严谨
具备核查必须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同时,此次核查工作的相关依据包括: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国家碳排放帮助平台百问百答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 《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 17167-2006)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16)
-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2012)
- 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根据核查人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以及受核查方的规模和经营场所数量等实际情况,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指定了此次核查组成员及技术复核人。
核查组组成及技术复核人见表2-1和表2-2。
表2-1核查组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核查工作分工 |
1 |
高原 |
核查组组长,主要负责项目分工及质量控制、撰写核查报告并参加现场访问 |
2 |
张蕾 |
核查组成员,主要负责文件评审并参加现场访问 |
3 |
张新 |
查组成员,主要负责文件评审并参加现场访问 |
表2-2技术复核组成员表
序号 |
姓名 |
核查工作分工 |
1 |
蔡洋 |
技术评审 |
2 |
张静波 |
质量复核 |
2.2 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2025年2月11日对受核查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文件评审。文件评审对象和内容包括: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企业基本信息、排放设施清单、排放源清单、监测设备清单、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相关信息等。通过文件评审,核查组识别出如下现场评审的重点:
(1)受核查方的核算边界、排放设施和排放源识别等;
(2)受核查方法人边界排放量相关的活动水平数据和参数的获取、记录、传递和汇总的信息流管理;
(3)核算方法和排放数据计算过程;
(4)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情况;
(5)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报告后“支持性文件清单”。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2025年2月15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相关人员的访问、现场设施的抽样勘查、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主要访谈对象、部门及访谈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2-3 现场访问内容
时间 |
姓名 |
职位 |
访谈内容 |
2025年
2月15日 |
孙鹏 |
技术管理部 |
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管理架构、生产工艺、生产运行情况,识别排放源和排放设施,确定企业层级的核算边界;
2)了解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
张迪 |
生产部 |
了解企业层级涉及的活动水平数据、相关参数和生产数据的监测、记录和统计等数据流管理过程,获取相关监测记录。 |
2.4 报告编写及技术评审
现场访问后,核查组于2025年2月27日完成核查报告。根据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管理程序,本核查报告在提交给核查委托方前须经过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独立于核查组的技术复核人员进行内部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由技术复核人员根据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程序执行。
3. 核查发现
3.1 重点受核查方基本情况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和组织架构、工艺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访谈,确认如下信息:
(一)受核查方简介
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5G通信设备、光缆、光无元器件、通信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以工程服务为辅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注册资本10050万元,现有员工一百余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5G产业方向示范企业、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淄博市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先进企业、淄博市四强产业关键领域企业。产品通过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证、工信部泰尔认证、三体系、CE、ROHS、SGS等国内外认证,并被评为“山东知名品牌”、“山东优质品牌”。业务覆盖中国广电、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通信运营商,海外销往欧美、东南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企业主营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公司已形成集光缆、蝶形光缆及预制成端、光无源器件、同轴电缆、对绞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多年来华新人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致力于产品研发与技术革新。2016年,公司与中国工程院周廉院士团队合作,建立了北方地区首家通信线缆领域院士工作站,并与华中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院校保持深度合作。现拥有各项专利30余项,实现了从市场换技术到技术换市场的宏伟跨越,立志成为国内光电通信行业研发生产的领航者。目前,公司拥有年产能室外光缆100万芯公里、蝶形光缆120万芯公里、预制成端720万头、同轴电缆10万公里的标准化生产线。公司带着服务国家战略、发展信息经济、增进人民福祉的梦想,不忘初心,执着探索,致力于成为信息传输和智慧连接的领导者。
在未来的企业发展中,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将以自有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为基础,加大产品研发投资与升级换代的力度,努力为国家光电通信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
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图如图3-1所示:
图3-1受核查方组织机构图
其中,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工作由企管部负责。
(三)受核查方主要的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导产品为通信线缆。
工艺流程简述:
1、着色、固化:外购的原色光纤使用光纤着色油墨进行着色。油墨在一定压力下,由输料管输送到光纤着色机,当纤芯通过时,纤芯表面均匀涂覆一层油墨,当着色速度达到一定限值时,对玻璃管中冲入氮气,在充满氮气的保护环境下,通过光纤着色机中的紫外线的照射,充分快速固化,固化温度80~90℃。目的是为了给纤芯表面附着各种颜色以便纤芯在使用过程中予以区分、辨识。
2、挤塑(松套管)、冷却、成卷:将着色固化后的光纤接入挤塑机,PBT塑料颗粒通过挤出机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电加热,加热温度在230℃)挤出,均匀包覆于光纤表面,形成松套管,在包覆的同时使用油膏填充机在松套管与光纤之间,填充光纤填充膏,光纤填充膏使用电加热,加热温度在60~70℃。包覆松套管的光纤通过水槽冷却水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后出水槽利用压缩空气吹干,然后成卷。
3、层绞:又称成缆工艺,是根据需求将若干根松套管完成的光纤、填充绳以中心加强件(钢丝)为中心,旋转扭绞在一起。
4、扎纱:层绞后的光纤及中心加强件用扎纱捆绑固定起来,形成稳定的圆形缆芯。
5、包覆:使用油膏填充机在缆芯表面填充光缆专用油膏,常温操作,之后表面覆上钢铝带保护层。
6、挤塑(护套层)、冷却:将包覆后的缆芯接入挤塑机,聚乙烯颗粒通过挤出机在一定压力和温度下(电加热,加热温度在180℃)挤出,均匀包覆于钢铝带缆芯表面,形成护套层。挤出包覆后光缆通过水槽冷却水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后出水槽利用压缩空气吹干。
7、喷码、清洗:吹干后根据客户需求利用喷码机(将瓶装喷码油墨和瓶装溶剂安装于喷码机上自动进样,不需额外调配)快速在室外光缆表面印上相应的产品标识或型号。喷码机喷头需定期使用清洗剂清洗。
8、检测:使用检测设备对光缆的均匀性、断裂、接头耦合、光纤损耗等性能进行测试,合格即为成品。
(四)受核查方能源管理现状
使用能源的品种:2024年受核查方的重点耗能设备清单及消耗的能源品种见表3-1。
表3-1 重点耗能设备清单及能源品种
序号 |
生产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设备数量 |
能源品种 |
1 |
设备 |
固化炉 |
REX—C10 |
4 |
电力 |
2 |
研磨机 |
SM—3130 |
4 |
3 |
端面仪 |
FV—400P |
3 |
4 |
自动裁缆机 |
M540—402 |
1 |
5 |
自动打胶机 |
SM—513 |
1 |
6 |
气动铆压机 |
4V310—10 |
1 |
7 |
空气压缩机 |
QSP-22VAN |
2 |
8 |
冷干机 |
AM-5AC |
1 |
9 |
变压器 |
SCB10-800 |
1 |
10 |
工业电风扇 |
/ |
16 |
能源计量统计情况:受核查方每月核对电力消耗量,并在生产日报上记录以上生产相关数据。
(五)受核查方排放设施变化情况简述
核查组通过文件评审、现场实地观察和访问相关人员确认,受核查方,2024年排放设施未发生变化。
(六)产品产值等情况
表3-3 受核查方产品产值等相关信息表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受核查方的基本信息真实、正确。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3.2.1 核算边界的确定
核查组通过审阅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图、现场观察走访相关负责人,确认受核查方除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马莲山路23号,无其它分公司或分厂,因此受核查方地理边界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马莲山路23号的厂区,涵盖了核算指南中界定的相关排放源。
3.2.2 排放源的种类
核查组查阅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并进行现场实地观察,确认该企业的排放源包括:
燃料燃烧排放:受核查方不涉及燃料燃烧排放。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受核查方不涉及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CO2回收利用量:受核查方不涉及CO
2回收利用。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该企业涉及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通过查阅企业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图,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场所边界、设施边界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排放报告中的排放设施的名称、型号和物理位置与现场核查发现一致。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中的核算方法进行了核查,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4年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其中:
 |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tCO2); |
 |
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
 |
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
E回收 |
CO2回收利用,单位为吨(tCO2); |
E电、E热 |
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
3.3.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受核查方化石燃烧产生的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
(2) |
式中:
 |
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 CO2); |
 |
是核算和报告期内第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为百万千焦(GJ) |
 |
是第 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tCO2/GJ; |
 |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
核算和报告期内第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
ADi按公式(3)计算:
 |
(3) |
式中:
 |
是核算和报告期第 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吨(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万立方米(GJ/万Nm3); |
 |
是核算和报告期内第 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m3)。 |
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4)计算。
 |
(4) |
式中:
 |
是第 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百万千焦(tC/GJ); |
 |
是第 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 |
3.3.2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受核查方受核查方不涉及工业过程排放。
3.3.3 CO2回收利用量
受核查方受核查方不涉及CO2回收利用。
3.3.4 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
式中:
E电和热 |
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
 |
企业的净购入电量(兆瓦时); |
 |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
AD热 |
企业的净购入热力(GJ); |
EF热 |
热力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GJ); |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3.4.1 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活动水平数据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l
活动水平数据1:AD电,净购入使用的电力
表3-4 对净购入使用的电量的核查
数据值 |
年份 |
净购入电量 |
2024 |
1177.836 |
单位 |
MWh |
数据来源 |
2024年电力统计表 |
监测方法 |
电能表 |
监测频次 |
连续监测 |
记录频次 |
每月汇总 |
数据缺失处理 |
无缺失 |
交叉核对 |
通过受核查方2024年运行统计表与财务报表比较,2024年电运行统计表与财务报表一致。 |
外核查结论 |
排放报告中的净购入电量数据来自于受核查方的运行统计表,经核对数据真实、准确,且符合《核算方法》要求。 |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的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排放因子数据1:EF电力,电力的CO2排放因子
取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的公告》中2023年度全国电力平均CO
2排放因子0.6205tCO
2/MWh。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4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报告中选取的排放因子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
3.4.3 法人边界排放量计算的核查
通过对受核查方提交的2024年度排放报告中的附表1:报告主体2024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报告表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对排放报告进行验算后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量的计算公式正确,排放量的累加正确,排放量的计算可再现。
碳排放量计算如下表所示。
表3-5净购入电力排放量计算
年份 |
净购入量(MWh) |
排放因子(tCO2/MWh) |
碳排放量(tCO2) |
A |
B |
F=A*B |
2024 |
1177.836 |
0.6205 |
730.85 |
合计 |
|
|
730.85 |
表3-6 核查确认的总排放量
年度 |
2024 |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 |
/ |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
730.85 |
总排放量(tCO2) |
730.85 |
3.4.4 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受核查方为光缆制造(C3833),不涉及补充数据表边界的核查。
表3-14 经核查的数据汇总表和补充数据表生产工段基本信息
参数 |
数据值 |
核查证据 |
在岗职工总数(人) |
100 |
受核查方根据实际情况统计提供 |
工业总产值(万元) |
6867.85 |
2024年产值台账 |
综合能耗(吨标煤) |
144.76 |
统计报表 |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通过文件审核以及现场访谈,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由综合办负责,并指定了专门人员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能源管理工作基本良好,能源消耗台帐完整规范。
3.6 其他核查发现
经核查确认,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核查过程中,公用车能源消耗未统计,且排放量占比小于1%,因此本次核查未核算该部分消耗引起的排放。
4. 核查结论
4.1核算、报告与方法学的符合性
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报告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4.2 排放量声明
4.2.1 企业法人边界的排放量声明
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如下:
表4-1 2024年度企业法人边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年份 |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 |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排放量(tCO2) |
总排放量(tCO2) |
2024 |
/ |
730.85 |
730.85 |
4.3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
经核查确认,山东华新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的核查过程中,公用车能源消耗未统计,且排放量占比小于1%,因此本次核查未核算该部分消耗引起的排放。
附件 支持性文件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图
3)厂区平面图
4)生产工艺流程图
5)排放源现场照片
6)计量设备照片及检定证书
7)2024年生产运行统计表
8)2024年财务统计表